固政[2008]46号
为进一步改善县内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县政府决定拟组建固镇县小额贷款公司,现就征集固镇县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组建的固镇县小额贷款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面向县内中小企业和农村居民发放小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公司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只发放小额贷款,不吸收公众存款。 二、拟组建的固镇县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或出资人应是县内外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主发起人应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县内外企业。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他发起人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总额的10%。 三、固镇县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强鹏举,电话:0552-6012237,传真:0552-6012802,电子邮箱:msk2237@163.com。 四、报名时间:2008年10月30日-11月30日。 希望县内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涌跃申请报名。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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