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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固镇县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字体:   2008-11-7  阅读: 次  [关 闭]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固各单位: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组建固镇县评标专家库,现将组建入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时间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二、入选办法
评标专家库专家入选办法,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个人申请方式的,先由个人填写《固镇县评标专业人才登记表》,再由所在单位初审,然后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审批确定。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本人同意,然后由推荐单位填写《固镇县评标专业人才登记表》,送交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审批确定。一经确定,由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颁发《固镇县评标专家聘书》。
三、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固镇县评标专业人才登记表》送交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6018003  联系人:刘鹏
 
 
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
 
(责任编辑:招投标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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