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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力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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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
第  4  号
 
案    由:关于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力度的议案
领衔代表:郑  刚(新马桥镇)
附议代表:郭传超  雷修宏  高  伟  左培阳  张兆宏
          张义彬  王守恒  刘金霖  闻  凯  左慧波
          朱  君  仲继启  周  靖  丁昌梅  陈  俊
周兰华  贠丙早  崔建华  邱元禄  顾  坤
戴长江  徐从亮  徐从忠  单永胜  陈淑杭
陈志民  周化俊
议案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点工程。在我县第一年实施中,新农合让广大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但新农合在操作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上仍出现了一些不规范问题。如在参保资金收缴方式上:去年新农合资金收取时,与农民签订了从粮补资金发放中直接收取,而今年收缴工作又直接向农户收取,造成了前后方法不一样,干群对此意见很大,影响了新农合资金的收缴进度。在对全年无病群众的免费体检优惠措施宣传上不到位,使一些群众对该项政策不理解。在医务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个别医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医院有推荐药品的行为。群众大病住院存在报告时间长、定点不方便、医药费高、报销难等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实施中加以改进。为更好地落实好这一政策,更加规范地运作,为此建议:
1、县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工作运行机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在农村合法医院中,设置定点医院应以便民就医为原则;
3、以高效快捷为原则,进一步简化住院、转院审批手续,可考虑在南部乡镇设立报销点,报告时间延长7-10天;
4、县政府要加大对医疗经费使用的监管,降低定点医院检查费和医药费标准;落实好每人每年返回5元的政策,不能用药品来兑现。

(责任编辑:人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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