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完善制度系列:
卫生局考勤制度
为严明纪律,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做到按劳取酬,赏罚分明,局机关请假考勤制度规定如下:
1、机关工作日每日上午8点进行集体点一名,下午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机关工作人员无论是出差、学习、事假、病假,经批准
后,均需在办公室登记备查。
3、凡因公外出(开会、参观、学习等)由局长批准。
4、请病、事假要写请假条,病假5天以上应出具病假证明,一天之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5、公休假。由办公室报局长统筹安排,病事假可用公休假冲销,不影响全勤。
6、无故旷工每天扣20元,事假者每天扣10元,病假者每天扣5元,迟到、早退者每次各扣5元,每月统计后由财审科统一扣除。
7、局机关原则上实行双休日,如遇非常时期,按规定执行;节假日安排值班。
8、设立满勤奖,每人每月30元。病事假一天以上,旷工半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取消当月满勤奖。
9、实行考勤制度。全天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考勤,不许迟到、早退。出勤情况由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上报局长审阅批办。
公路局督办制度
为保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事项
1、重要文件和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人民来信来访及有关议案和提案的办理情况;
3、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
4、各单位上报事项的请示;
5、需督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办程序
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1、批示:办公室及时将有关办件呈局领导批示,并负责事项的登记。
2、立项: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待情况确定督办事项,在督办件下加盖“督办催办件”和“公文限时办结专用章”印章,并根据局领导批示写明办结的具体时间,送交承办部门签收承办。
3、催办:督办件印发有关部门后,办公室根据情况以电话等方法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督促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催办记录的登记。
4,办理:承办部门对督办件应抓紧办理,在规定时间内上
报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书面材料应实事求是,观点明确,格式规范。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5、办结:办公室将书面材料整理上报,上级部门对办理结果没有异议,即告办结,督办件由办公室归档。
三、督办要求
1,严格办理期限:督办件自签发之日起到提交书面报告最多不得超过7天。
2、认真作好催办记录:办公室应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
重要公文及上报部门领导批示的公文重点催办,其他公文定期催办,及时、详细地记录每次催办方式、催办通知人。并根据催办记录,定期在《固镇公路》上通报办理情况。
3、严格工作责任制:对督办事项要明确责任到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局领导亲自协调解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要认真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或措施。
4,严肃工作纪律:对逾期没有完成办结事项的承办部门,
由办公室开具《督办催办通知单》,在延长期限内进行二次督办,
并在《固镇公路》上通报批评;对二次督办后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承办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具体承办人和承办部门负责人要在局机关学习会上作书面检查;对一年内三次以上被进行二次督办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