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和社会反映个别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收费问题,县民政局虚心接受批评,立即召开会议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各科室和局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一、在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一律不得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及其授权机关和省政府规定可以收费的除外)。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收费单位应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三、凡属服务性和经营性的收费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性或变相收费。四、凡新增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应由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物价部门审批。任何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五、要把治理和制止乱收费行为作为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收费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局长王尔伟要求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行风政风建设,规范工作行为;政策性收费要和服务性收费分开,服务性项目要坚持自愿原则;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加强对收费管理工作的监督。凡属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