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固镇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中共固镇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冶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关于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的气功组织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人民防线及国家安全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考察管理政法有关部门中层部分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乡镇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固镇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含县社会冶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同)设5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务、文秘、信息、宣传、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助政治处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全面情况和政法工作动态,研究有关政法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和重要理论问题,提出抓好政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含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社会治安综合冶理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并提出建议;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检查、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奖惩,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协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组织对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村镇)、单位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指导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和指导见义勇为工作;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综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活动;负责综治干部培训工作。
(三)政治处
掌握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政法队伍组织、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指导政法队伍的培训工作;协助市委政法委做好政法干部调训工作;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做好政法各部门科、所、队、庭、室领导的考核、考察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考核、考察县委及组织部管理的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委员会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组织政法委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政法宣传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共同把好政法系统进人关;承办本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执法监督室
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拟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协助委领导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和对政法干警违纪的控告、检举。参与县纪委对县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同时作为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研究拟定维护稳定工作计划,协助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综合全县维稳信息并作出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维稳工作意见。了解和掌握全县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建议;协调有关反邪教的宣传工作;依法打击各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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