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达新天地·天悦小区交付问题
发布日期:2020-06-29 09:33 来源:固镇县热线办
编 号: | 20200624005 | 来信时间: | 2020-06-24 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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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 |
内 容: | 本人与18年8月初购买此房时,销售展示效果图及现场介绍此户型为4室一卫一厨两厅两个阳台,其 中三个卧室带飘窗不计算面积,一个卧室带阳台,阳台部分计一半面积,本人于20年6月23日按开发商 约定日期验房时发现该户型无任何阳台及飘窗 问题述求: 1、因此商品房原宣照片传及销售附图上为飘窗及阳台部分不计面积或记一半面积,且本人未与开发 商签订任何改造协议,因此若交付标准是以验收蓝图为标准施工完成,则实测绘部门进场测量时则不 会将飘窗面积扣除,阳台部位也不会按一半计算面积。因此此小区所有遇到此问题的业主利益可能均 被开发商窃取。 2、阳台及飘窗未按销售附图及宣传图施工完成,此问题将影响所有业主装修计划及日后使用,因此 开发商必须将阳台改为落地窗,且费用由开发商自理,并赔偿业主飘窗私自取消带来的损失。 3、本人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后发现,合同第三条第4小点写到该商品房层高3米其中0个阳台为封闭式, 0个阳台为非封闭式。合同此项与宣传图片及销售附图严重不符,合同的说明部分第三条有强调:出 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醒义务,而本人买房时开发商宣传此商品房含两个阳台,而 合同中却显示为0阳台,并且对于户内情况只叙述阳台数量为0,对于其他房间数量却只字未提,签订 合同时,相关销售人员也未提及此事,开发商涉及严重虚假宣传甚至诈骗行为。 4、交付现场开发商否认户内无阳台,认为附图阳台部位就是阳台,因此本人需要看到此项目竣工蓝 图,一切应以竣工蓝图为标准。 该小区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为配置到位,不满足消防要求,无法达到交付条件,园区消防登高场地无禁停标 识,不满足消防要求 该小区走廊、电 梯前室等公共部位保 洁不到位,现场脏乱 差,不满足交付标准。小区绿化施工质 量差,较多部位泥土 裸露,绿化不到位 由于该小区园区内含有访客车位,因此可判定该小区未做到人车分流,但园区道路未发现任何导向箭 头、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设施及标识。 | ||
转办单位: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06-29 09: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条款,依法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