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棚户区未按照20200616005回复进行还原
发布日期:2020-07-29 15:16 来源:固镇县热线办
编 号: | 20200728002 | 来信时间: | 2020-07-28 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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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 |
内 容: | 来信编号:20200616005,内容中提到11号棚户区,仍会还原至“书香门第”小区,而且此前县相关领导也口头给予民众答复,还原至此。 短短一个月时间,现在就变成了(要么用房票?要么选择其他小区?) 1、政府严重失信于民,以后还是否相信此平台给予的答复? 2、政府还原政策严重违背当初的《拆迁合同》,合同中要求的是“原址回迁”,现在却变成了调剂回迁 3、政府统筹能力有限,从19年6月份至2020年5月份,11号棚户区第一次还原安排的时候,政府一直都是在宣传和告知民众,11号棚户区将会还原至“书香苑”小区,但是到了还原安排的时候,才告知原定的还原房只有80多间?(但是总体还原户有600多户),反问,政府的统筹能力何在?政府的威信何在?以后是否还以政府的公告为准? | ||
转办单位: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07-29 15: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由于房源不够,至今仍有拆迁户未还原房屋。经与县棚改办联系,对急需还原安置的,将从圣邦中心花园等安置小区调配房源进行还原安置。其他缺口部分,愿意选择房票安置的,可以改成房票由拆迁户自主选择商品房进行安置,或将从原区域南侧新建安置房进行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