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农田兴建小型养殖场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14 10:34 来源:政府信箱
| 编 号: | 20200911005 | 来信时间: | 2020-09-11 20:42 |
|---|---|---|---|
| 类 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内 容: | 本人想在杨庙乡所属一般农田兴建小型养羊大棚,请问需要走哪些程序?或者提供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谢谢 | ||
| 转办单位: | 固镇县杨庙乡政府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固镇县杨庙乡政府
   答复时间:2020-09-14 10: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兴建小型养羊大棚需要满足以下两点要求:1.建设土地性质合法,不占用基本农田;2.养羊大棚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齐全,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污染,符合环保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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