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依法集中整治城区电动三(四)轮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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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 2021-03-22 16:55为创全省文明城市,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固镇县依法集中整治城区电动三(四)轮车实施方案》,经2021年2月18—3月20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
| 序号 | 单位 | 意见和建议 | 采纳情况 | 
| 1 | 无 | 无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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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固镇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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