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高层消防
发布日期:2021-09-01 15:10 来源:固镇县热线办
编 号: | 20210827002 | 来信时间: | 2021-08-27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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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我要建议 | 姓 名: | *** |
内 容: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正式施行,对于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现在固镇各小区和办公场所电动车进电梯、在公共门厅停放或充电现象比比皆是,请相关部门关注一下。 | ||
转办单位: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镇县城关镇政府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固镇县城关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1-09-01 15: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现城关镇物业办已安排物业公司对各小区内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劝导并清理,再次发现停放将会及时报送消防队,由消防队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1-08-30 08: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局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学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组织人员对各小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整改;如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移交消防大队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