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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09-23 17:43   作者:固镇县政府办公室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9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光玉主持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传达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县十二届人大代表田大宾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作部门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重新确定全县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关于个别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会议听取了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于9月29日至30日在县城举行,主要议程为:选举固镇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固镇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戴传捷为固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张怀杰为固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强亚珍为县司法局局长;任命孟珀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邹光玉为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受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来源:固镇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