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固〔2020〕32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工作部门,县直各党组(党委):
县委研究决定:
任志刚同志任仲兴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杨庙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朱杰同志的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姚尧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黄中超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免去徐其军同志的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赵殿高同志的县供销社党组成员职务;
李成信同志任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职务;
单聪同志任濠城镇党委委员;
邹辉同志任石湖乡党委委员;
免去周清徐同志的湖沟镇党委委员职务;
徐恒跃同志任县委巡察办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
中共固镇县委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