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农机监理站关于注销变型拖拉机牌证的公告(2020年第二批)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和《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变型拖拉机监管相关业务的通知》(皖农机〔2019〕11号)文件精神,将对以下多缸满12年21台,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的29台变型拖拉机在《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注销,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公告信息见附件。
固镇县农机监理站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