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固镇县原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42号)、《安徽省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皖环函〔2018〕1123号)等要求,对固镇县原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实行风险管控,现予以公告。
一、管控区域范围
中心坐标:北纬33°18′49.71″
东经117°17′49.40″
管控区面积:50528.4平方米
土地所有权人:固镇县人民政府
二、管控规定
在管控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2.排放污水,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
3.修建房屋,埋设输送水、气、油、电等管道以及输送电杆架;
4.其他影响本区域风险管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