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现将《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产函〔2021〕279号)公示,请对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做好进口贴息申报工作。7月31日前,县商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完成初审并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一式两份、简版一式三份)报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市商务外事局联系人:叶成华,联系电话:2153592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慧菊,联系电话:2055217
附件: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蚌埠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