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精神促进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办发〔2019〕14号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精神促进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精神促进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推深做实
林长制改革精神促进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22号)和《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林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湿地保护投入
1.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提升林业质量效益。抓好“三线三边”绿化提升、乡村绿化和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等增绿工程以及森林抚育、林下经济增效工程。
2.深入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三森”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任务。为巩固森林长廊建设成果,怀洪新河、浍河、澥河、京沪铁路、省道、国道沿线新建的森林长廊,按照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
3.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强化两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加快推进胡洼闸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成功创建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的,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每个再补助60万元,直接补助给创建主体。
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4.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在落实现行中央及省、市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提高怀洪新河两侧国家公益林补助标准,县财政给予每年每亩10元的补偿。
5.对怀洪新河、浍河、澥河、京沪铁路、省道、国道、高速公路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公益林,尝试采用政府租赁或赎买的方式,由乡镇政府委托临近林业企业或者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管护。
6.鼓励整村推进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结合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扶贫开发,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生态服务产业,拓展公益林的生态补偿途径。
7.持续开展全县古树名木普查、登记造册、挂保护牌工作,建立保护设施,完善资源档案,加大对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对一、二、三级古树的保护主体,每年每株分别发放2000、1500、1000元保护费,名木每年每株发放2000元的保护费。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8.把落实林权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落实林权不栽树,不栽无主树。植树造林实行规范合同化管理,造林主体与乡镇政府签订管护合同,并依据管护合同申报、验收、公示、兑现造林补贴。
9.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充实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大队、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乡镇林业站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量,加强我县生态安全保护力量。
10.加快建设生态护林员队伍。围绕林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现状,把生态扶贫纳入林长制工作任务。加强制度创新,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村级生态护林公益性岗位,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担任生态护林员。
四、落实国有苗圃建设资金
11.固镇县良种苗圃是我县唯一的国有苗圃,充分利用苗圃现有的土地资源、技术力量等优势,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调整和优化苗圃生产经营方向,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苗木花卉产业,增强国有苗圃的市场竞争优势。
12. 将国有固镇县良种苗圃道路建设,纳入地方路网建设规划。
五、强化林业投融资服务和资源管理
1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当地林业经营的贷款品种,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顺应农村“三变”改革需要,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林权反担保抵押贷款和“林权十林权收储十森林保险”贷款等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引导降低综合信贷成本。
14.制定出台扶持林特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林特产业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专项投资林业特色产业。积极开展县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获得县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
15.加强林业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林业财政使用管理规定和《固镇县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固财〔2018〕15号),完善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
16.本意见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 任务 |
牵头 责任单位 |
配合 单位 |
时限 要求 |
1 |
加快国土绿化,全面提升林业质量效益 |
县林业局 |
县财政局 |
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
2 |
扩大湿地保护面积 |
县林业局 |
县财政局 |
202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
3 |
落实国有苗圃建设资金 |
县财政局 |
县林业局 |
2019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
4 |
加强林权流转合同管理,依法妥善处理林权争议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县林业局 |
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2019年底取得初步成果 |
5 |
建立完善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机制 |
县林业局 |
县财政局 |
持续推进,2019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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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资金 |
县财政局 |
县林业局 |
2019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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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建设 |
县林业局 |
县编办 县人社局 |
2019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
8 |
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
县林业局 |
县财政局 |
持续推进,2019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