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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4 11:48   作者:县委办    来源:县委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固办发〔201916


关于印发《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固各单位: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12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9)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61)及《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19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权责一致,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适应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强力推进文化强县和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建设。
  
 二、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
    整合组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由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名称为固镇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县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副局长兼任大队长,内设执法机构负责具体执法工作,人财物由局统一管理。压实文化和旅游部门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对经济发展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三、逐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

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及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发展的高度,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范管理的方向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结合执法任务量、辖区范围、执法对象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编制安排,建立体现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涉及的不同性质编制问题,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四、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将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综合执法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县综合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县综合执法队伍现有使用公益类事业编制的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上述人员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连人带编统筹用于解决文化宣传等相关领域用人用编需求。坚持凡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严格实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切实加强人员招录、使用和考核管理,实行全链条全周期的规范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加强队容风纪管理,严格廉政纪律。全面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督。
 
   五、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机制
   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规范执法。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坚持有案必查、及时处置、细致处理,全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确保文化市场规范运行。
   
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与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动相关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创新发展并形成合力,完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县乡之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联、作协等共享信息工作机制,为宣传文化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化、信息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六、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等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日常办公、人才队伍建设、执法检查办案、应急处置等相关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强化执法人员保障,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推广应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七、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
    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文化和旅游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互相通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专项整治行动等信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文化和旅游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负责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任务。

八、加强组织实施
    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在落实机构改革方案中作出具体安排,加紧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组建。继续认真落实《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1724)和《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办〔201790)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改革落实落地。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确保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规范。
   
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20198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