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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除了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阶段性稳就业政策之外,还有哪些常规性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日期:2021-09-02 09:57   作者:人社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请问除了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阶段性稳就业政策之外,还有哪些常规性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答:好的。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很多,由于时间的原因,这里我先介绍2个与企业吸纳就业有关的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

对企业的社保补贴主要有两种。一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二是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补贴标准:招用高校毕业生: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延长至退休。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经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援助对象。

二、技能培训补贴

(一)企业新员工培训补贴。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新录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按人均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分别给予企业1500元、2000元、3500元、5000元的培训补贴。

三、对用人单位招用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予以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