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0年度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0〕352号)文件安排,我县2020年计划建设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3个,计划补助资金共30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内容。开展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二、实施条件。优先选择农机化发展基础较好,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良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实施主体。具备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四、实施要求。
1、申请程序。每个乡镇可根据实际推荐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不符合条件可以不推荐。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从中确认3家农机合作社作为拟建设实施单位。
2、申报条件。
(1)拥有满足当地主要粮油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的各类动力机械不少于20台,年作业量不少于4000亩。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能力,注册登记满-年以上并正常运营。
(2)固定的办公场所要有土地租赁10年以上合同(符合土地使用规划)或其他土地使用证明。
(3)社会声誉良好,能够履行农机作业服务合同,未发生过重大经济纠纷和服务质量投诉等情况,近几年没有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资格审查与确认。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从中确认3家农机合作社作为拟建设补助对象。在条件相同时,已被评为示范社的优先选择,按照省级、市级示范社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
3、建设内容。新建机库棚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高度不低于4.5m,能放置20台以上动力机械,维修保养区不低于25㎡,培训室面积不低于40㎡以及办公管理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年作业面积4000亩以上。
4、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对项目机库棚建设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5、补助标准。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后,每个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补助10万元。
五、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2、监督考核。为加强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推动专项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做好项目投入、过程、产出三个关键环节的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在项目完成后,有利于示范带动全县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有利于加快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