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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06 17:28   作者:扶贫开发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扶贫开发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出台背景

消费扶贫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415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消费扶贫,通过线下线上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合力推进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销售,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坚决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起草过程

715日,市扶贫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等16家牵头责任单位召开任务分解会按照工作职责各牵头单位分别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市扶贫办整理完善后形成了《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24日,向24家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外事局三家单位反馈修改意见,其余单位无意见,经研究后对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形成了《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85日,《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形成一批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出相应乡村游精品景点和旅游线路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贫困人口与全市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四、政策目标

以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51个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贫困群众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群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创新社会扶贫方式,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以消费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助力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部分:大力推进消费扶贫

一是广泛动员积极推进消费扶贫。

二是切实加大政府采购三县农副产品力度。

三是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参与三县农产品产销对接。

四是组织动员各类学校“面向采购”三县农副产品。

五是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

六是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消费扶贫。

七是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活动。

八是鼓励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消费扶贫。

九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

十是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作用。

十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

十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

十三是积极探索驻蚌军校部队保障领域消费扶贫

十四是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

部分:打通消费扶贫“瓶颈”

一是推深做实三县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

二是充分发挥电商平台扶贫作用。

三是不断拓展网络扶贫功能。

四是加强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大力保障物流通道。

六是积极组织会展扶贫

七是鼓励支持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

八是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模式创新。

部分:提升三县农产品等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二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积极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

六是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

七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努力克服疫情影响。

三是大力加强宣传引导。

四是做好工作总结。

五是发挥考核作用。

六、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二是坚持服务贫困群众;坚持多方发力,鼓励、支持、调动民营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促使形成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三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拓宽销售渠道。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动更多市场主体申请扶贫产品认定,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保障推介的供应商和扶贫产品具有良好的信誉、较高的质量、明显的带贫成效。同时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消费等渠道,积极扩大扶贫产品销售,打牢贫困群众增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