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消费扶贫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415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消费扶贫,通过线下线上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合力推进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销售,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坚决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起草过程
7月15日,市扶贫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等16家牵头责任单位召开任务分解会,按照工作职责各牵头单位分别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市扶贫办整理完善后形成了《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24日,向24家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外事局三家单位反馈修改意见,其余单位无意见,经研究后对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形成了《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8月5日,《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到2020年底,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形成一批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出相应乡村游精品景点和旅游线路,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贫困人口与全市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四、政策目标
以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51个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贫困群众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群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创新社会扶贫方式,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以消费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助力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部分:大力推进消费扶贫
一是广泛动员积极推进消费扶贫。
二是切实加大政府采购三县农副产品力度。
三是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参与三县农产品产销对接。
四是组织动员各类学校“面向采购”三县农副产品。
五是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
六是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消费扶贫。
七是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活动。
八是鼓励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消费扶贫。
九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
十是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作用。
十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
十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
十三是积极探索驻蚌军校部队保障领域消费扶贫。
十四是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
第三部分:打通消费扶贫“瓶颈”
一是推深做实三县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
二是充分发挥电商平台扶贫作用。
三是不断拓展网络扶贫功能。
四是加强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大力保障物流通道。
六是积极组织会展扶贫。
七是鼓励支持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
八是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模式创新。
第四部分:提升三县农产品等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二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积极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
六是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
七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努力克服疫情影响。
三是大力加强宣传引导。
四是做好工作总结。
五是发挥考核作用。
六、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二是坚持服务贫困群众;坚持多方发力,鼓励、支持、调动民营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促使形成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三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拓宽销售渠道。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动更多市场主体申请扶贫产品认定,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保障推介的供应商和扶贫产品具有良好的信誉、较高的质量、明显的带贫成效。同时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消费等渠道,积极扩大扶贫产品销售,打牢贫困群众增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