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日期:2023-06-06 17:37 来源:固镇县热线办
编 号: | 20230606003 | 来信时间: | 2023-06-06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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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内 容: | 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
转办单位: | 固镇县民政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固镇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3-06-06 17:3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婚姻登记双方登记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安徽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附:《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根据《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3张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因婚姻登记类别较多,具体请咨询固镇县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552-602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