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固镇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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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 2024-05-28 16:34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止到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