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政策
发布日期:2025-02-07 10:14 来源:固镇县热线办
编 号: | 20250205002 | 来信时间: | 2025-02-05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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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内 容: | 独生子女家庭,男性满60周岁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医保,有相关的减免政策吗? | ||
转办单位: | 固镇县医疗保障局,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固镇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2-07 10: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2024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医保发﹝2024﹞21号)文件,“完善分类资助参保,完善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给予400元全额资助(个人缴纳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6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2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200元);实施困难儿童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额资助纳入孤儿和特困人员范围的儿童参保,定额资助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对计划生育特殊(失独及残独)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由县卫健委按照规定补贴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参保费用;对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规定每人给予资助340元(个人缴纳60元)。”除以上人员外,我县医保部门没有针对其他类型人员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减免政策,故非特殊群体的独生子女家庭,男性满60周岁需缴纳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感谢您对医保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固镇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52-6090113,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答复单位: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5-02-06 16: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对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的家庭有医保代缴的政策,但对健康的独生子女家庭没有相关补贴政策。如有疑问,请联系卫健委:212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