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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5-02-18 00:00 ] 至 [ 2025-03-20 17:30 ] 状态:已过期 信息来源: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安徽省专利条例》(第三十号公告)和《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精神,同时鉴于《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固政办〔2023〕9号)将于2025年6月30日失效,其中的部分条款已难以满足当前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年召开的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大会精神,维护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与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管局起草《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20日下午5:30之前

二、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hgzzts@126.com

2.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官网中政民互动的“民意征集”栏目反馈意见

三、咨询电话:

0552-2133206  张同术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促进品牌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专利条例》和《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资助奖励原则

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二、资助奖励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依据本意见申请资助和奖励。

三、资助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激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

对获得新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权利人每件不超过1000元一次性奖励;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

(二)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新核准注册高于5件(含)以上普通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200元/件一次性资助(每个商标注册人最多资助10件);对新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确定为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对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为所在单位每注册1件商标或成功登记1件数据知识产权,奖励200元。所在企业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知识产权专员500元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申请表;

(二)申报对象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申报对象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申请奖励相关的品牌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书和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实行主动申报,符合条件的资助奖励对象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资助奖励。近两年有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违法处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失信记录、失信被执行情况等问题的不得申报。

(二)初审。县市场监管局应在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联审。初审合格后,县市场监管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人民法院等部门会议联审或者公文征求意见形式联审。各单位依据职能提供奖补对象近两年有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违法处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和诚信失信记录、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材料。

(四)公示。县市场监管局对联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审批。对联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报请县政府分管部门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批。

(六)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收到审批结果,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县市场监管局账户,由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拨付给申报对象。

六、其他

申请资助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料和凭证,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助奖励或如数追回资助奖励的金额,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县已出台的有关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本意见在施行过程中,国家和省、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意见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以后的知识产权相关奖补按本实施意见执行。《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固政办〔2023〕9号)同时废止。

序号

项 目

现行政策明细条款

修改后政策明细

备注

1

知识产权质押资普惠小融微企业

质押贷款额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下的,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每年不超过10家)。

建议删除:根据省市现行政策,省级对于5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补贴,市级对于2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补贴,无保留必要,建议删除。

2

激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

对获得新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权利人2000元/件一次性奖励;开展专利提升行动,对我县拥有5件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单位),当年发明专利增长明显且能维持已有发明专利的,按比例分别给予2-10万元(20%、40%、60%、80%、100%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资助奖励。

对获得新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权利人每件不超过1000元一次性奖励;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每年开展项目培育不超过2个。

序号

项 目

现行政策明细条款

修改后政策明细

备注

3

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知识产权专员为所在单位每注册1件商标,奖励200元;每授权1件发明专利,奖励500元;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每年不超过5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对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为所在单位每注册1件商标或成功登记1件数据知识产权,奖励300元。所在企业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知识产权专员500元一次性奖励。

4

推进品牌建设

对当年新核准注册高于5件(含)以上普通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300元/件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新核准注册高于5件(含)以上普通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200元/件一次性资助(每个商标注册人最多资助10件);对新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确定为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序号

项 目

现行政策明细条款

修改后政策明细

备注

5

激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拓展业务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代理通过PCT途径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可获得2万元/件的奖励;当年为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公民或其他组织每代理成功一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可获得0.1万元/件的奖励,年度内代理本县发明专利授权10件、15件、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当年代理申请人地址在我县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成功获得注册50件、100件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经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为我县有效发明专利提供托管服务,为我县企业有效发明专利状态监控、预警、年费代缴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的,给予2万元奖励。

建议删除: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奖补对创新创造的促进作用较为间接,县级财政资源相对有限,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的核心目标应是直接激励创新创造的主体,将有限的奖补资源集中投入到创新主体上,能更有效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转化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省、市已相继取消了对服务机构的奖补政策,无保留必要,建议删除。

关于《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专利条例》和《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精神,同时鉴于《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固政办〔2023〕9号)将于2025年6月30日失效,其中的部分条款已难以满足当前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年召开的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大会精神,维护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与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二)《安徽省专利条例》;

(三)《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

(四)《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固政办〔2023〕9号)。

三、起草过程

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上述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征求县人民法院、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五家单位意见。并于2025年2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内容共六项:

(一)《意见》的开头部分,表述了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依据。

(二)《意见》的第一、二项表述了资助奖励的原则、资金来源和对象。

(三)《意见》的第三项,表述了资助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1.激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

“对获得新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权利人每件不超过1000元一次性奖励;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

该项取消了现行政策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PCT)的奖补,针对性地设置高价值发明专利等奖项和标准,可以更好地激发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助力我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预估年度资金需15万元)

2. 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对当年新核准注册高于5件(含)以上普通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200元/件一次性资助(每个商标注册人最多资助10件);对新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确定为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目前,我县品牌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有效商标总量、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数量位居三县末位,同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的地标品牌较少,且没有一件专利获得省级专利奖项。在保留现行政策对商标注册和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的基础上,此次增设国家(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及省专利奖等奖励项目,将有力推动我县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而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预估年度资金需30万元)

3. 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对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为所在单位每注册1件商标或成功登记1件数据知识产权,奖励200元。所在企业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知识产权专员500元一次性奖励。”

现行的奖补政策在知识产权专员奖补项目上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修改设立该项目,优化了奖补项目结构,聚焦重点领域给予重点支持,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动我县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预估年度资金需20万元)

以上三项奖补资金合计年度预算65万元。

(四)《意见》的第四、五、六项,规定了申报材料、申报要求、资助奖励资金的支付和申请资助的真实性与责任。

(五)《意见》的最后部分规定了执行时间及施行时间。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 2025-03-21 08:00

为增强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质量,2025年2月18日,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 《固镇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实施意见》草案的意见建议,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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