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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独生子女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6-01-30 17:40   来源:政府信箱
编 号: 20260129003 来信时间: 2026-01-29 22:11
类 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内 容: 您好,现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做如下咨询: 一、固镇县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的政策,请列出政策详细来源(附相关条款与文号)。 二、以下2个政策,固镇县是否在执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2015〕18号)中的:特殊群体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在享受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补贴;与《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固政〔2015〕48号)):继续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在享受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再给与每人每年60元的补贴。”
转办单位: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1-30 17:4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的政策,严格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18号)文件精神执行。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名单由卫健委认定提供。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2015〕18号)执行。特殊群体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在享受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补贴;《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固政〔2015〕48号):继续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在享受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再给与每人每年60元的补贴。这两个文件仍在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2-212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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