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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任桥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18 11:32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蚌政办秘[2021]46号)、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和《固镇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固镇县市场监管局任桥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经销环节管理工作。
    固镇县市场监管局任桥所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四)轮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固镇县市场监管局任桥所在主要集市和经营门店张贴政策宣资料50余份,该项工作正在按计划分步骤逐一排查中,确保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环节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老百姓过一个祥和的、安全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