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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多措并举促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取成效

发布日期:2022-12-26 11:03   作者:农业农村局李三忠    来源: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固镇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建长效机制。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202111个乡镇党委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212个行政村依据换届后也相应调整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小组,聘任30名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善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的农经部门业务骨干担任县级仲裁员,乡镇和村分别选聘77名、778名公道正派、熟悉农村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乡村调解员。同时,县乡村三级分别制定完善了仲裁相关工作职责,建立了一支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调解仲裁队伍。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从单位经费中列支。每年县财政局下达财政收支预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5万元。三是强化阵地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和“一庭三室”的建设要求,建成了150㎡的专用仲裁庭庭审场所,并设立了案件受理室、调解合议室、档案会商室等办公场所。四是建立流动仲裁庭,为便民高效、服务群众、2022年到王庄镇镇新河、任桥镇三桥村开设流动仲裁庭进行仲裁庭审活动。

固镇县重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员仲裁员能力提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县农村土地仲裁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并指导乡、村两级认真做好调解仲裁工作。2022年,全县共受理各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266起,其中乡镇调解259起,结案率达100%,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仲裁7起,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固镇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坚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的原则。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调查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龙去脉,切实加以解决,做到依法行政,按法律政策办事。(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过程中,要充分依靠群众,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与农民群众充分协商,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疑难问题,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讨论决定。通过民主协商、群策群力的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做到让大多数农民群众满意。(三)注意工作方法,用心用情依靠群众原则。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时,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纠纷化解情况,对重点或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督导落实,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化解,认真解决农民群众的诉求,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