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私设店招牌 城管查处没商量
门头店招不仅是店铺的宣传载体,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之一。4月21日下午,在城区步行街中段,固镇县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巡查中发现,一商家未经审批私自设置门头店招,及时叫停。
当天下午,执法队员巡查至楚汉风情街(浍河路与双桥路区间)时,发现东侧某商户正在人行道上安装脚手架,还有施工人员在测量门头,店招标牌底板已经安装完毕。见此情况,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叫停,要求当事人出示店招标牌审批手续。在当事人不能提供各项手续的情况下,执法队员与店主取得了联系,对该店主未经审批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尽快办理店招审批手续,店主承诺立即整改到位,执法队员现场依法对施工工具进行了先行登记、证据保全。
对此,县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商户:城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禁止在户外场所随意安装、更换门头店招,如有需求,应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