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3月2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光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公民、陈天鹏出席会议,县二级调研员高正薇、副县长陈功,县监委有关负责人、县法检两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强化人大监督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得力举措,也是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县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工作,提高债务管理水平。要强化项目决策,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县人大要做好债务化解监督工作,促进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全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质效。要着重增强备案审查能力,持续优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针对规范性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及时展开督促,推动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