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亚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固〔2021〕200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工作部门,县直各党组(党委):
县委研究决定:
强亚珍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县委政法委委员;
免去周安民同志的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县委政法委委员职务;
孟珀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邹光山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崔海春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邢飞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原级别不变);
免去张公彬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陈雪峰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姚林、崔云鑫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鉴于县扶贫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县扶贫局党组更名为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原县扶贫局党组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固镇县委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