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2021〕199号
县政府党组:
县委研究决定:
姚林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张公彬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光山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鉴于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原县扶贫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固镇县委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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