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固镇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固镇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承担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将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奖补方向
以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为建设主体,优化秸秆农业利用方式,大力发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方式。
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已奖补的环节,不得申报试点资金补助项目。
二、奖补方式、实施条件、补助标准
(一)奖补方式。项目奖补资金规模100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加工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实施条件
用于支持五料化利用方面。项目建设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前。
重点扶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1)对秸秆加工企业购买秸秆揉丝机及配套设备、装载车、厂房、地坪等固定资产进行补助;(2)对养殖企业标准化青贮饲料窖建设、饲料粉碎、搅拌机、打捆包膜一体机、厂房、地坪等固定资产进行补助。
要求:(1)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2)有合规的土地手续。(3)新建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补助标准
奖补金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凡符合申报条件,有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意愿的主体,请申报企业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至各乡镇审核,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中心(联系电话:6058030)。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核至本次资金量申报完成为止。
附件:1、2022年固镇县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
2、申报材料
附表1:
固镇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申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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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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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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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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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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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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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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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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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立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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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材料
1、企业简介、项目实施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已有及拟采购加工厂房、设备清单、图片;
4、生产加工工艺说明;
5、财务会计制度;
6、三项承诺(资料真实性;项目工期、项目金额;不改变项目用途)及有关资料(盖章);
7、土地手续(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不予奖补)
8、企业信用报告(可到人民银行打印);
9、未列为异常经营名录证明;
10、收储秸秆证明及现场图片
11、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明细
12、项目实施主体由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以文件形式申报(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13、发改委立项报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
已有或新建建筑面积1000㎡以上、边柱高度6m以上秸秆加工厂房(钢构大棚)且距离居民区50米以上,须配备高压洒水车辆或消防栓、监控、防护隔离设施,并配套相应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与新建厂房留有10米以上安全距离),建设内容还可包括:秸秆加压打包、装卸码垛等机械设备,地磅、供电、给排水、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设备。对每个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以审计确定结果为准,否则将取消该企业享受财政补贴的资格)
温馨提醒:履行企业自主招投标程序,由具备相关资质机构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在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验收和审计,申报企业必须达到项目要求的投资规模和秸秆收储加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