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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16:35   作者:县委巡察办信息员    来源:县委巡察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成立四个巡察组,于2023年3月8日至4月28日对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司法局,新马桥镇、湖沟镇、任桥镇党委及所辖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新马桥镇、湖沟镇、任桥镇、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司法局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第一巡察组:

(一)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湖沟镇政府门口、镇街道及28个村居。

(二)举报电话:13615526912

(三)电子邮箱:xcz13615526912@163.com;

第二巡察组:

(一)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新马桥镇政府门口、镇街道及19个村居。

(二)举报电话:13685524794;

(三)电子邮箱:13685524794@163.com;

第三巡察组:

(一)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任桥镇政府门口、镇街道及25个村居。

(二)举报电话:13685524795;

(三)电子邮箱:13685524795@163.com;

第四巡察组:

(一)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县投资大厦北门、谷阳酒店、县委党校、县档案馆。

(二)举报电话:13956389952;

(三)电子邮箱:xcz13956389952@163.com;

通信地址:固镇县委大院县委巡察办收(邮编 233700)。

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用微信、支付宝或皖事通扫描二维码直接反应问题(二维码见下图)。

受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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