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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原老办公楼(南楼)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3 16:02   作者:生态环境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招租单位

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招租房屋位置

固镇县谷阳东路(原司法局隔壁)

基本情况

二层至四层,建筑面积约:546.9㎡。(砖混结构)

租赁期

3-5年

租金参考价

4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日17:30时止(工作日)

承租要求和承租人应备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内容及经营行为符合本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

2、招租房屋经营内容范围 :办公、办学 、仓库;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先提交《承租意向书》到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6、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如因改变屋面和墙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内相关部门收取的管理费及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人负担;

8、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承租人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期提前1-2个月告知招租方;

9、承租期间因房屋自然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确需维修的,由招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10、该房屋属国有资产,如政府因其他需要收回房屋,则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剩余的租金,招租方按月退回租金,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11、在房屋租金期间,每年租金按照租赁约定时间,当月支付当年租金;

12、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款和要求;

13、意向承租人经确定后,须与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相关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意向承租人要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

固镇县城关镇谷阳东路(仁杰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和

联系人

0552-6072713  18375576280 张先生

备注:对原承租人租赁期满后,需要继续租赁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