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固镇动态 > 通知公告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14:47   作者:农业农村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化等方面择优遴选2025年度5个有一定规模和示范推广能力的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包含1个生物育种产业化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辖区内,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国有农业公司、场所、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1.技术模式先进。具备系统示范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条件,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紧密对接,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民增收的引领带动作用。

2.发展定位明确。具有一定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建立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体系,示范基地申报单位主要是本县范围内技术强、潜力大、带动广,愿意长期提供科技服务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3.建设规模适度。种植业基地面积300亩以上,规模化畜牧类养殖300头以上,家禽类养殖5万羽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0亩以上,农机合作社或秸秆收储利用企业拥有农机设备数量不少于6台套,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

4.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办公场所须能够满足开展培训、试验、示范展示等活动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相关生产设备配备到位。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自申报之日起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土地经营权。

5.运行管理有序。建立规范高效的基地管理机制,具备试验示范和培训观摩能力,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培训观摩等有关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等,安排专人负责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规范材料档案,认真落实基地建设任务。

6.已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应用场景)基地、(国家/省)级农民田间学校优先予以扶持,发挥好省级示范展示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基地的职责与权利

1.基地的职责。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组织形成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团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展示活动;示范基地年度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内容不低于4项(须至少包含1项2025年发布的县级农业主推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培训观摩等有关工作计划;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培训、观摩活动不少于4次(须收集整理观摩和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照片、文字介绍等档案资料);撰写活动总结;完成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2.基地的权利。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试验示范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相关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示范展示、培训观摩活动等补助。

四、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地建设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土地流转协议、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在公告期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2.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后报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3.结果公示。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将拟确定的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基地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后实施。

五、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4、基地与农业科研院(所)对接合作的协议;

5.其他(如有)。

六、有关要求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是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有意申报的示范主体,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康,联系电话:0552-6058039。

邮箱wszhaoyue@163.com

 

附件:1.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

        2.申报材料说明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