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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水电气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5-04-17 11:03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供水、供电、供气经营服务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供水、供电、供气公共服务行业计量和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现对全县各水、电、气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水电气民用“三表”首次强制检定、到期轮换制度,严禁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二、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水电气量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根据生产经营成本、服务内容、市场供求状况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规定,水电气经营服务主体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各经营服务主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格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实质性服务,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不合理收费行为。

五、各水、电、气经营服务主体要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并公开曝光。

各相关经营主体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企业和居民用户如遇到水电气领域的问题,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查处,切实维护供水、供电、供气公共服务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