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老旧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2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
公示期限:5月31日—6月6日
对注销上述《道路运输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固镇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大厅反映,联系电话:0552-6091081。
附件:《车辆统计表》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31日
车辆统计表 | |||||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所有人 | 注册登记日期 | 行驶证审验日期 | 道路运输证审验日期 |
1 | 皖C65475黄 | 赵*华 | 2013-12-31 | 2025-12-31 | 2023-12-31 |
2 | 皖C65081黄 | 唐*强 | 2013-3-26 | 2023-9-30 | 202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