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公告
固镇县民政福利有限公司等165户企业(名单附后)因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决定给予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设立的公司,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非公司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主办单位、投资者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对上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应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固镇县民政福利有限公司等165户企业
联系人:刘卫东 高家乐 联系电话: 0552-2133022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