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2024年度未年报个体工商户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固镇县马明元拉面馆等4928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