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5年“粮改饲”工作要求,促进农牧结合,加快我县饲草牧业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50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近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总额271万元,分配“粮改饲”目标任务面积1.7万亩。按照“粮改饲”面积亩数与实际饲草料收储量参考比例1:3计算,今年我县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收储任务5.1万吨(以青贮玉米鲜重计)。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项目实施范围为固镇县境内,即青贮饲草种植地和收贮制作地必须在本县境内。
(二)补助对象。享受项目补助的青贮饲料必须是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等。项目支持县内以养带种的规模化草食畜禽养殖场、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实施主体。优先奖补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强的草食家畜养殖场,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购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其中,规模化养
殖场单体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200只以上。养殖场应具有明确的法人责任主体,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登记。
(三)补助标准。按照我县2025年“粮改饲”任务及补助资金总量,我县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所有收贮单位完成县级验收后,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全县验收通过收贮总量核定每吨奖补标准,青贮饲料奖补金额不超过53.14元/吨(每亩补贴不高于160元)。验收过程中,依据对青贮饲料的综合评分情况确定补贴等级:80分及以上为A档(100%补贴),60-79分为B档(50%补贴),60分以下为C档(不予补贴)。已享受此项补贴的饲草不得与其他饲草补贴项目重复享受。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9月10日前)。养殖场(户)、专业收贮企业等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公开、公平、透明、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按照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书(附件3)准备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汇总辖区内申报主体,填写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初验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主体在青贮玉米裹包过程中或封窖前必须主动联系属地乡镇业务主管部门,接受现场质量核验,未经核验或者核验发现项目实施主体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不符合条件或质量较差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
(二)现场验收(10月8日-10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将牵头组织5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现场验收组,负责现场验收与评分工作,核实青贮种植面积、产量、收贮规模,现场验收测算青贮量,青贮裹包按单包重量×数量计算收贮总量,青贮窖与青贮袋等其他收贮方式按照每立方米青贮折合0.8吨计算。验收组按随机抽样原则选取申报主体制作的青贮玉米饲料样本(每批次不少于3个抽样点),结合直观评价和指标检测进行综合评分,填写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评分表(附件8)(总分100分),最终得分为专家组评分的平均分值,专家组现场公布评分结果,为确保公平公正,验收过程全程记录(含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三)资金拨付程序(12月30日前)。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全县验收通过青贮总量确定奖补标准,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额度和补贴对象,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公示后的奖补明细,通过对公账户直拨方式支付补贴资金,若有结余资金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遵循“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原则,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固镇县“粮改饲”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及资金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项目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与组织实施等职责。
(二)深化政策宣传。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广播、新闻媒体、养殖科技培训、科技进万家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粮改饲”项目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政策氛围,确保养殖场(户)、专业收贮企业等主体全面掌握奖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与资金引导效应。
(三)严格过程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玉米青贮制作等环节的巡查监督,指导其高质量完成“粮改饲”项目任务,对乡镇初验把关不严的,所有主体申报材料全部退回,不予接收。县级验收时,若现场抽样检验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立即取消该主体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且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粮改饲”项目,情节严重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查处。对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2024 年9月1日- 2025年8月31日)因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在巡查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奖补兑付实行分档核减:行政处罚5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核减20%;行政处罚1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食品安全事件的,核减50%;行政处罚10万元以上,或被省市警示片、媒体披露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取消奖补资格。
(四)夯实技术保障。加大技术宣传与培训力度,甄选青贮制作优秀企业案例进行推广,推广生物发酵技术,组织主体相互学习切割、压实、密封等关键环节操作要点,提升制作水平。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大青贮饲草收贮、加工机械推广力度,降低生产成本,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规范项目管理。健全“粮改饲”档案管理制度,对核实的青贮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贴金额等相关资料与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资料管理档案,实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双轨制。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实施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
2、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合同(参考)
3、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书
4、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初验情况汇总表
5、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6、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7、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8、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评分表
9、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表
附件1:
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
为加快推进“粮改饲”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签订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具体如下:
1、收购利用县内玉米青贮__ _ _亩,制作玉米青贮饲料___ _吨。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利用量获得奖补资金。
2、在___月___日前完成玉米青贮制作,不影响全县“粮改饲”项目实施进程。
3、公开玉米青贮收购标准和方式,建立收购台账,按周将收购利用情况如实上报。
4、严格按照玉米青贮制作规程进行制作,不弄虚作假,无条件接受县乡(镇)两级项目实施监管单位的不定时抽查监督,发现造假,立即放弃奖补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同意按照上报实际收购的玉米青贮利用量进行统计,作为验收的依据。
6、专家组现场验收开展时,配合验收组对青贮饲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核验,如有异议,现场提出。签字确认后服从验收结果,不予质疑。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 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2:
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合同(参考)
甲方(收购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种植户):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粮改饲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植面积
乙方为甲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面积 亩(10亩以上)。
二、质量要求
收购的饲草符合《饲料标准》及国家相应标准,无霉变、无异味、无掺杂、无掺水及其他杂草。
三、收割要求
1、收割时间:乙方种植的青贮玉米经甲方实地验收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割完成。
2、收割方式:经甲方实地验收符合收购标准的青贮玉米,乙方自行收割并运送到养殖场的,每吨收购价不得低于___元;由甲方使用机械到田间收割并运回到养殖场的,每吨收购价不得低于___元。
3、收购过磅:收购时,甲方对乙方自行收割的青贮带棒玉米秸秆进行过磅称重,甲方到田间收割的,双方协商重量,对称重有异议,可与甲方验磅复核。
四、付款方式
甲方收购时每车过磅后即可给予付款,严禁打白条。甲方过磅付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购票据。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的标准要求安排生产收购,共同遵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有借口违约。
六、合同争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
申报书
申报主体:
地 址:
畜 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制
目 录
1.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2.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6. 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
7. 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各阶段照片(项目实施前期指玉米收贮前、项目实施中期指青贮玉米收割制作过程中、项目实施后期指收贮基本完成后)
8. 企业对公账户(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9. 其他材料
附件4: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初验情况汇总表
镇(乡)(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申报 单位名称 |
单位 法人 |
联系电话 |
自种收贮面积(亩)及吨数(吨) |
订单收购收贮面积(亩)及吨数(吨) |
收贮总面积(亩)及收贮总吨数(吨) |
初验结果 (合格/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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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现将固镇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公示如下:
组 长:王 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仲 谋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吴晓悠兼任办公室主任,丁玉云、孟坤为成员。
联系电话:0552-6028110
同步成立固镇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技术服务专家组:
组 长: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丁玉云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孟 坤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股长
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0552-6099110
附件6: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申报类型 |
¨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 ¨专业收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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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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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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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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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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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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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贮饲草料来源 |
¨自有 ¨收购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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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储方式 |
1、打包 吨 2、窖贮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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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收贮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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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收贮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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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贮窖容积(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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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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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
¨肉牛 ¨奶牛 ¨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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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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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舍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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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规模(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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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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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手签)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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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机构初审意见:
经确认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意申报项目。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经工作人员 、 对项目场进行现场初验,认为该户玉米青贮质量合格,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同意申报。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种植户姓名 |
玉米种植地址 |
种植户 联系电话 |
订单约定收购面积 (亩) |
产量(吨) |
种植户 签名 |
收贮户签名 |
备注 自种/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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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8: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评分表
项目主体: 日期: 年 月 日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色泽 |
15 |
青绿色或黄绿色(10-15分);黄褐色或暗绿色(5-9分);灰黑色或霉变色(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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铡草均匀度 |
15 |
长度均匀(2-3cm)、无明显长短差异(10-15分);部分不均匀(5-9分);严重不均(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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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籽粒破碎与含量 |
20 |
籽粒破碎完全(≥90%)、含量充足(15-20分);部分破碎、含量一般(8-14分);未破碎、籽粒极少(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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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成熟度与气味 |
20 |
发酵充分,有酸香或酒香(15-20分);轻微异味、发酵一般(8-14分);腐臭、霉味(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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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酸度 (pH 值) |
15 |
pH 值 3.8-4.2(10-15 分);pH 值 4.3-4.8 或 3.7 以下(5-9 分);pH 值>4.8 或<3.5(0-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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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混入情况 |
15 |
无秸秆混入、纯玉米青贮(10-15分);少量秸秆混入(≤30%)(5-9分);纯秸秆或混入量>30%(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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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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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附件9:
固镇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表
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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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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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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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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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贮饲草料来源 |
¨自有 ¨收购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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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贮数量 |
1、打包 吨 2、窖贮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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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贮总计(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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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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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意见: 最终得分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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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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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法人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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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