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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5 15:25   作者:农业农村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25年上半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固镇县轩远养殖场存在沼液过量还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固镇县轩远养殖场存在沼液过量还田问题,部分农田沼液倾倒量达30立方米/亩,超出最大合理用量1.4倍以上,导致40亩农田长期无法耕种,大量高浓度沼液外排周边沟渠,影响怀洪新河水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固镇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对固镇县轩远养殖场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全面排查被沼液污染的地块、水体等,对农田中过量消纳的沼液及周边水体进行清理,消除污染。

(三)对沼液过量还田的地块开展土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科学制定治理修复方案,并严格落实。

(四)依照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配套固镇县轩远养殖场消纳土地,确保沼液产生量与消纳土地量相匹配。

(五)举一反三,对固镇县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及时整治。

(六)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沼液使用监管,确保规范还田。

四、任务目标

环境问题查处到位;完成沼液规范处置和水体治理,周边水体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消纳土地按要求配套到位;沼液规范还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固镇县新马桥镇轩远养殖场环境违法一案调查、核实,还田沼液量过多造成场区北侧一空地上积存部分沼液,并造成场区北侧另一块田地内约5亩小麦枯死,存在“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1178元。

(二)养殖场已对厂区北侧农田中过量还田的沼液进行清理,田地进行翻耕复垦,重新种植的农作物长势良好,周边沟渠已清理。

(三)委托合肥合大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沼液还田地块开展土壤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中汞最高值0.035 mg/m3、砷最高值11 mg/m3、铅最高值36 mg/m3、铜最高值20 mg/m3、镉最高值0.1 mg/m3、镍最高值 39 mg/m3,其余数据均低于检出限。该养殖场还田地块土壤的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依照该标准内容:“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可以认为该养殖场沼液还田对土壤影响较小。

(四)养殖场按照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配套1200亩消纳用地。

(五)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827日制定《固镇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固环202528号),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整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5日至202512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5098

电子邮箱:bbxms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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