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固镇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自主申报”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审核,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自主申报”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请以下企业于公示期结束前登录多险统一申报平台进行自主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52-2126034。
附件: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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