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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杨庙镇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的
地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2 09:18   作者:民政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民政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固镇县杨庙镇部分道路命名》已通过审批,并已完成备案。

该地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启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本县同一个建成区内不得使用相同专名命名其他地名

特此公告。

 

 

 

固镇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    

《关于同意杨庙镇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