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17:30   作者:公安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公安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26年春节期间,为给广大市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一个祥和、舒心的道路交通环境,固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从215日(年二十八)至223(正月初七),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基础上,对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原则上给予口头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

一、对因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的外地车辆;

二、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未引起交通拥堵的,经提醒立即驶离的;

三、对法律规定可以扣留的车辆,但现场已查清事实或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的,不扣车;

四、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五、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放置临时号牌的;

六、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

七、对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对情节轻微、经交警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严重影响交通,通知车主拒不改正或者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严格予以处罚。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分心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严重占道影响安全通行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犯罪的,固镇交警始终严查严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