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2026年春节期间,为给广大市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一个祥和、舒心的道路交通环境,固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从2月15日(年二十八)至2月23日(正月初七),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基础上,对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原则上给予口头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
一、对因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的外地车辆;
二、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未引起交通拥堵的,经提醒立即驶离的;
三、对法律规定可以扣留的车辆,但现场已查清事实或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的,不扣车;
四、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五、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放置临时号牌的;
六、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
七、对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对情节轻微、经交警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严重影响交通,通知车主拒不改正或者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严格予以处罚。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分心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严重占道影响安全通行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犯罪的,固镇交警始终严查严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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