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发布日期:2026-03-13 09:31   作者:公安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公安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全县广大居民:

为减少涉电动车伤亡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 202511月份开始,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骑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一载多人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电话通知违章人员接受处罚。现因系统升级,从2026316日起,通知方式变更为短信通知。因我县各乡镇派出所均设立了交警处罚点,收到短信通知的违章人员可就近到本县各乡镇派出所(谷阳所、南城所除外)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将上门依法严肃处理。 

固镇交警提示:安全从“头”开始,请自觉佩戴头盔,不违规载人!谢谢配合!

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