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固镇县食品商业协会、固镇县烟花爆竹协会、固镇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固镇县濠城镇中心幼儿园等4家社会组织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上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固镇县人民政府或蚌埠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机关地址:固镇县谷阳镇投资大厦四楼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52-6028908,6018578
特此公告。
固镇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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