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序号26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序号26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信息化平台建而不管。督察发现,蚌埠市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144个,视频监控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接入“蚌埠市智能建造信息化平台”仅30个,占比20.5%,且部分工地设施长期损坏或停运;蚌埠市4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中,仅15家与“蚌埠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平台”正常联网,占比31.9%,信息化监管平台沦为“摆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信息化平台建而不管”问题,我局立即开展全面排查,督促符合条件未安装设施的单位限期完成设备安装并联网,对损坏或停运设施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正常运行。建立平台常态化运维监管机制,定期检查设施联网及运行状态,强化数据预警处置,切实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
四、整改目标要求
建筑工地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视频监控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规范安装到位,正常使用并及时联网。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视频监控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已全部接入并联网;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4家视频监控及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也已接入并联网。平台常态化运行机制已建立,设施运行稳定,数据预警处置及时。经复核,已达到整改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9日内(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2567032
电子邮箱:bbzjwza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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