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秋季 “开学季” 价格行为提示
各相关经营者:
暑期步入尾声,2026 年秋季 “开学季” 即将来临,校园周边文具教辅、餐饮食宿、交通出行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我县 “开学季” 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各类经营者作出如下价格行为提示。
一、严守法律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相关服务价格。
二、落实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行为。全县各类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价格标识清晰醒目。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页显著位置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完整标示商品服务价格;发生价格变动时,要第一时间更新调整标价信息。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抵制价格欺诈,坚持诚信经营。各经营者不得采用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减价和价格比较等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餐饮饭店经营者销售的各种菜品、主食等以及提供的服务,应公示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单价或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提供结算清单。
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需在醒目位置公示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额外收费项目。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擅自提高价格或无故取消订单。
客运、出租、网约车、高速公路、汽车租赁、停车收费、充电设施等经营者,应落实收费公示,规范价格行为,不得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旅游景区需在入口、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公示门票及景区内各项服务价格,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涨价。
经营者在销售图书文具、特色商品、旅游纪念品、文创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无依据或无法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基准。
四、强化行业自律,共建良好秩序。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行业内经营者引导,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开学季”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8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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