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办〔2023〕24号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镇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固各单位:
现将《固镇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固镇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环委〔2023〕1号)、《蚌埠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蚌环委〔2023〕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为原则,实现全域秸秆离田,有效管控秸秆、枯草、垃圾等焚烧现象,还老百姓蓝天碧水,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常态化管控,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现全年全县秸秆禁烧卫星监测“零火点”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0日前)
1.加强宣传营造禁烧氛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召开宣传动员大会,通过发放明白纸、制作标语条幅、播放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及政策要求,县经济开发区、乡镇、村主要进出路口要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县经济开发区、乡镇、村、组干部要走村入户,逐户宣传和引导群众禁烧,做到家喻户晓。(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2.签订秸秆禁烧协议和承诺书。包保人员要提前入村,协助配合村(居)做好宣传发动及准备工作。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要组织村(居)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以及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方式。村“两委”成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承诺认真履职尽责、带头禁烧等内容。对秸秆不能离田的,由村(居)提前统计,统筹协调,与农机协会、经纪人等服务组织签订秸秆离田协议,确保秸秆全部离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各包保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3.组建秸秆禁烧应急处置队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本级至少要成立2个秸秆禁烧应急处置队伍,每个自然村(居)至少成立1个应急队伍,每个应急队伍要配备旋耕机、洒水车、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出现火情,要全力做到发现及时、联络畅通、集结迅速、处置有效。(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4.加强秸秆堆放场管理。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安排专人驻点看守秸秆堆放场,每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至少安排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包保。各堆放场要配备测温仪器、抽水泵、灭火器等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出现火情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5.发挥“蓝天卫士”科技监控作用。各乡镇要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科技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县移动公司要加强技术保障,安排人员巡查,确保“蓝天卫士”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移动公司)
(二)机动巡查包保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要到所联系的乡镇,检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各包保单位要做好与包保村(居)对接和驻村(居)准备工作,协助包保村(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县督查巡查组对包保单位对接情况以及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落实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督查巡查。(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包保单位、县禁烧办)
(三)全面驻村包保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包保制度,各包保单位要落实驻村值班制度,深入田间地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制定值班表,明确值班领导和成员,将包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各乡镇要安排精兵强将驻守村(居),加大值守点密度,确保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包保单位)
2.严格管控县域外秸秆焚烧对我县的影响。加强我县与周边县区毗邻区域的管控力度,要设立防火隔离带,严防外火侵入。要加大傍晚、夜间时段的巡查频次,一旦发生可能影响我县秸秆禁烧的,要及时处置并向县禁烧办报告。(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包保单位)
3.强化监督检查。县秸秆禁烧纪律监督组要强化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发现失职、渎职、履职不到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县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要强化督查巡查,发现焚烧秸秆或处置秸秆不规范(秸秆留茬过高、秸秆粉碎还田、秸秆堆放在“五边一上”)等现象,要及时督促所在乡镇快速处置,同时定位取证,并上报县禁烧办。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本级要建立督查巡查组,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秸秆禁烧纪律监督组、县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4.加大焚烧秸秆查处力度。对焚烧秸秆的,所在乡镇、村(居)要及时上报县禁烧办或县督查巡查组,并配合县督查巡查组及时固定证据,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查处到位,对妨碍公务的,县公安局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四)收尾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五边一上”(沟边、河边、路边、田边、林边、坟上)的秸秆进行清理,包保单位在11月20日前要协助村(居)加快推进秸秆清理,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秸秆禁烧分管领导要带队组织验收各村(居)秸秆清理情况,验收单由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分管领导、包保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确认后,报县禁烧办,县督查巡查组将对各乡镇秸秆清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彻底消除秸秆对水体的污染及焚烧隐患。(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包保单位、县禁烧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机关单位包村,县经济开发区、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秸秆禁烧防控网络体系,做到覆盖全面、职责清晰、层层相扣。监管网格要细化到村民组,每个自然村至少要设立1个值守点,每个值守点不少于3人,值守点和值守人员要有明显标志。每个值守点至少配备灭火器、扫把等灭火设备若干,并配备电瓶车等便捷交通工具。驻固农(林)场和土地流转的地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加强对承包者的管理。
(二)规范补助发放,落实资金保障。驻村期间的补助,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97号)和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9号)文件精神,按《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阶段性重点工作”标准核发(驻村期间,镇村人员参照县直有关部门发放标准执行)。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违规焚烧秸秆、枯草等的,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责令改正、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经查实的火点,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工作一览表
2.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纪律监督组人员名单
3.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人员名单
4.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包保一览表
附件1
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工作一览表
乡 镇 |
姓 名 |
谷阳镇 |
沈明举、吴穿云、戴传捷 |
连城镇 |
王 志、倪晓彬、王冬梅 |
濠城镇 |
邹光玉、杨 军 |
杨庙镇 |
郭 浩、张怀杰 |
新马桥镇 |
朱纪东、陈天鹏 |
任桥镇 |
张 亮、刘 览 |
湖沟镇 |
张高龙、蔡腊梅 |
王庄镇 |
王 敬、程武剑 |
石湖乡 |
刘 明、杨 浩 |
刘集镇 |
张元永、郑修林、陈春节 |
仲兴镇 |
朱 薇、高正薇、苏永松 |
附件2
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纪律监督组人员名单
第一纪律监督组:负责谷阳镇、刘集镇、濠城镇、石湖乡
组 长:张元永
副组长:杨 柳
成 员: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人员
第二纪律监督组:负责县经济开发区、王庄镇、新马桥镇、
连城镇
组 长:谢 伟
副组长:武立志
成 员: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人员
第三纪律监督组:负责仲兴镇、任桥镇、湖沟镇、杨庙镇
组 长:崔广霖
副组长:周小涯
成 员:组织部、宣传部、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人员
附件3
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督查组:督查刘集镇、濠城镇
组 长:张少良 138****5275
副组长:孟维娜 139****0717
联络员:王 勇 135****3438
成 员:陈 超、黄建超、陈雪梅、堵 威、宋留成、王 乐
(车辆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派车 车号:皖C·HB055)
第二督查组:督查谷阳镇、石湖乡、连城镇
组 长:李兰锐 152****5533
副组长:张义收 159****8178
联络员:贺 林 139****5100
成 员:乔志利、周子健、凌雪峰、王润虎、刘昌固、王 蕾
(车辆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派车 车号:皖C·HB056)
第三督查组:督查王庄镇、新马桥镇(含辖区农场)、县经济开发区
组 长:陈来璞 180****7827
副组长:杨荣元 188****5373
联络员:梁泽香 181****7336
成 员:赵艳彬、张 衡、钱 波、杨乐乐、刘学飞、崔维维
(车辆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派车 车号:皖C·EL053)
第四督查组:督查杨庙镇、湖沟镇(含辖区农场)
组 长:赵同飞 139****1526
副组长:宋 超 138****3119
联络员:王西雷 138****5111
成 员:王 珏、钱 江、张玉琦、席成龙、丁 凡、崔维维、万 悦
(车辆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派车 车号:皖C·AQ056)
第五督查组:督查仲兴镇、任桥镇
组 长:任振保 139****1127
副组长:付传捷 181****0701
联络员:黄丙虎 187****7067
成 员:孙 伟、单兴新、李 进、陈成成、王兆飞、**城
(车辆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派车 车号:皖C·HB052)
第六督查组:面上巡查及综合协调组
组 长:潘复生 189****8110
副组长:赵 伟 139****2588
联络员:张鹏飞 183****6280
成 员:张**、吴晓娟、孙 群、段国华、赵 雨、陆 伟、王国栋
(车辆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派车 车号:皖C·67568)
附件4
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包保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包保乡镇(村、居) |
1 |
县委办公室 |
谷阳镇:皇店村、龙滩村 |
2 |
县政府办公室 |
谷阳镇:溧涧村、田庄村 |
3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杨庙镇:陆郢村、张巷村、乔店村、门东王村 |
4 |
县政协办公室 |
刘集镇:董庙村、王李村、邵桥村 |
5 |
县委巡察办 |
石湖乡:康湖村 |
6 |
县委组织部 |
任桥镇:马圩村、稿沟村 石湖乡:钟黄村、徐祠村 |
7 |
县委编办 |
任桥镇:沟南村、三桥村 |
8 |
县法院 |
连城镇:楼底村、澥河村 刘集镇:顾庄村、西湾村 |
9 |
县检察院 |
湖沟镇:瓦疃居委会、杨圩村、马楼村 |
10 |
县人武部 |
新马桥镇:韦店村 |
11 |
县委宣传部 |
王庄镇:孙集村、镇北居委会 |
12 |
县委统战部 |
连城镇:禹庙村 |
13 |
县委政法委 |
石湖乡:石湖居委会、陡沟村 |
14 |
县人行 |
仲兴镇:陈圩村、余刘村 |
15 |
县委党校 |
杨庙镇:孙浅村、楼上村 连城镇:浍南村 |
16 |
县直机关工委 |
石湖乡:陈桥村 |
17 |
团县委 |
石湖乡:刘园村 |
18 |
县财政局 |
任桥镇:官沟村、车站居委会、沟西村、集北村、李许村、宋庄村 |
19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谷阳镇:三里村、南陈圩村、刘庄村、五里井村 |
20 |
县发展改革委 |
湖沟镇:集贤村、五里村、张湾村 刘集镇:田圩村、张蔡村、张凌村、梁桥村 |
21 |
县卫生健康委 |
濠城镇:小程村 湖沟镇:李楼村、郑圩村、董林村、大庄村 |
22 |
县政府信访局 |
刘集镇:九湾居委会、高皇村 |
23 |
县统计局 |
杨庙镇:安圩村、安集村 |
24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谷阳镇:张桥村、七里村 杨庙镇:乔圩村、严湾村、刘魏湖村 任桥镇:任桥苗圃 |
25 |
县农业农村局 |
杨庙镇:任湖村、杨庙居委会 任桥镇:田余村 仲兴镇:棠棣村 固镇县良种示范有限公司 其他各农林场、所由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 |
26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刘集镇:渡口村、杨圩村、新圩村 |
27 |
县乡村振兴局 |
谷阳镇:宋店村、团结村 |
28 |
县公安局 |
刘集镇:水上村 仲兴镇:张秦村 杨庙镇:曹徐村、蒋南村、田湖村、北圩村 |
29 |
县司法局 |
湖沟镇:魏庙村、周寨村 刘集镇:刘集居委会 |
30 |
县教体局 |
湖沟镇:王洲村 石湖乡:后马村 |
31 |
县审计局 |
濠城镇:东荀村、邢圩村、垓下居委会 |
32 |
县应急局 |
濠城镇:董艾村、李甘村、丁楼村 |
33 |
县民政局 |
湖沟镇:路庙村、中心村、岳王村 |
34 |
县水利局 |
新马桥镇:黄圩村、苏湖村、胡洼村、黄庄村 |
35 |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任桥镇:杨罗村、刘桥村 |
36 |
县总工会 |
任桥镇:吴庙村、任桥村 |
37 |
县交通运输局 |
任桥镇:泰山村、三义村、五星村、欧圩村、团结村 |
38 |
县城市管理局 |
任桥镇:桥东村、车湖村、清凉村、余张村 仲兴镇:何圩村、仲兴居委会 |
39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杨庙镇:何集居委会、赵湖村、孟庙村、澥南村 |
40 |
县科技局 |
仲兴镇:封寺村 |
41 |
县商务局 |
仲兴镇:刘圩村、后楼村 |
42 |
县招商和对外合作 中心 |
仲兴镇:赵桥村、沱南村 |
43 |
县市场监管局 |
谷阳镇:唐南村 刘集镇:沟拐村、南邹村、杨湖村、刘圩村 仲兴镇:沱西村 |
44 |
县数据资源局 |
谷阳镇:东岭村 |
45 |
县供销社 |
湖沟镇:旗王村、十里村、单圩村 |
46 |
县医保局 |
湖沟镇:育才居委会、东南村 |
47 |
县退役军人局 |
谷阳镇:桥口村、河东村 |
48 |
县妇联 |
谷阳镇:大楼村 |
49 |
县税务局 |
王庄镇:五铺村、大蒋村、西南村、简马村、钓台村 |
50 |
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仲兴镇:土楼村 |
51 |
县怀洪新河局 |
任桥镇:站北村 |
52 |
县残联 |
连城镇:周徐村 |
53 |
县工商联 |
仲兴镇:中陈村 |
54 |
县档案馆 |
谷阳镇:王楼村 |
55 |
县科协 |
谷阳镇:谷阳村 |
56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谷阳镇:大何村 |
57 |
县固投集团 |
连城镇:强楼村 石湖乡:丁巷村 |
58 |
县建**司 |
湖沟镇:姚集村 |
59 |
县城**司 |
仲兴镇:耿武村 |
60 |
县新**司 |
连城镇:孟城村 |
61 |
县大美投资公司 |
仲兴镇:孟庙村 |
62 |
县大美担保公司 |
仲兴镇:余桥村 |
63 |
县气象局 |
新马桥镇:美城居委会、磨盘张村 |
64 |
县重点工程中心 |
仲兴镇:丁圩村、红旗村 |
65 |
新华书店 |
新马桥镇:濠铺村、高光村 |
66 |
安广公司 |
石湖乡:齐湖村 |
67 |
县融媒体中心 |
新马桥镇:梨园村 刘集镇:夹河村 |
68 |
县烟草公司 |
杨庙镇:松南村、庙新村 |
69 |
县邮政公司 |
王庄镇:镇南居委会、楼杨村 |
70 |
市交通综合第五执法大队 |
湖沟镇:陈海村、大桥村 |
71 |
中国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
杨庙镇:桑园村、姚王村、张庄村 |
72 |
中国工商银行固镇支行 |
濠城镇:华巷村 |
73 |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
新马桥镇:南庙村 |
74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镇县支行 |
石湖乡:桑圩村 |
75 |
徽商银行固镇支行 |
新马桥镇:花谷村、卢渡村 |
76 |
安徽农村商业银行 |
濠城镇:马田村、湖东村 |
7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镇县支行 |
刘集镇:柳赵村、倪桥村、东楼村 |
78 |
移动公司 |
王庄镇:东南村、南屯村 |
79 |
电信公司 |
新马桥镇:李圩村、徐郢村 |
80 |
联通公司 |
王庄镇:双李村,丁陶刘村 |
81 |
县供电公司 |
谷阳镇:城南村 连城镇:连城村、马铺村、殷陆村 |
82 |
中人财保 |
湖沟镇:单湾村、浍光村、兰石居委会 |
83 |
中国人寿 |
新马桥镇:桥头村、路东居委会 |
84 |
中人寿保 |
新马桥镇:街道居委会、水利村 |
85 |
国元农业保险 |
连城镇:连站居委会、杨庄村 |
86 |
中国建设银行固镇支行 |
王庄镇:新河村 |
87 |
新淮河村镇银行 |
王庄镇:陈渡村 |
88 |
汉兴能源公司 |
仲兴镇:张巷村 |
89 |
县垓下遗址中心 |
濠城镇:刘祠村 |
90 |
县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湖沟镇:东乡居委会 |